2006年11月3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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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师诉南鸿
案由:不正当竞争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

  记者从杭州市中级法院了解到,浙江名师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(下称名师)近日把杭州南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(下称南鸿)诉上法院,案由是不正当竞争。
  记者从两家公司各自的网站上了解到,名师公司是一家具有室内设计甲级资质、一级施工资质、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、居饰装饰一级资质数项资质合一的企业。南鸿公司成立于1998年,并在这些年迅速发展成为一家知名的装饰企业。
  名师在起诉书中称南鸿不正当竞争,主要列举了3方面的事实和理由。名师诉称,南鸿公司在2005年主编了《与阳光争艳》一书,该书中收录的桃花源等三套别墅设计作品是名师设计、施工的作品。但南鸿却在书中称之为其室内装饰及居住空间设计的“原创设计”作品。名师认为南鸿此举侵犯了他们公司的著作权。
  名师称南鸿存在虚假宣传的现象。在南鸿公司产品宣传册、南鸿装饰网及媒体广告上称,其公司长达8年零投诉,但事实上并非如此;南鸿称其“荣获宁波十大金牌企业称号”,而名师说,事实上南鸿仅获得宁波十大家装装饰企业这个称号。名师认为,南鸿虚假宣传对同行业的名师公司来说也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  此外,名师还诉称,南鸿公司无装饰设计资质,却经营设计业务;只有三级施工资质,却承接超越三级资质允许范围的装饰施工业务。名师公司说,南鸿这样做破坏了装饰设计、施工行业公平竞争的环境。
  11月28日,记者采访了南鸿方面。关于三套别墅设计作品,该案南鸿的代理人李某说,这些作品是由名师跳槽到南鸿的一名设计师设计的,南鸿在书中编录这些作品,并不构成侵权。对于虚假宣传的问题,该代理人说没有这样的事实,如果有,应由工商部门查处,对名师来说是不可诉的。至于设计资质,该代理人说:“南鸿怎么可能没有设计资质?”对于名师的所有起诉事实和理由,该代理人认为都不属于可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。目前,南鸿正向法院举证。
  名师向南鸿提出了100万元的索赔请求,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。
  据悉,杭州市中级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。